药品开瓶后要扔掉棉花和干燥剂

发布者:蓝蓝呐 2013-5-18 14:07

有些市民购买瓶装药,打开包装后仍然把棉花和干燥剂留在瓶内,以为这样能防止药品受潮,然而,最近有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药瓶开封后,这两个“帮手”反而容易使药品潮湿变质,所以开封后应把它们丢掉。此外,应注意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只是药品开封前的有效期,任何药品在开封后都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

1、棉花和干燥剂,开瓶后要丢掉

“有人认为药瓶开封后应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剂,特别是糖衣片。”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表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随着反复开启药品包装,原来阻挡水汽的干燥剂、棉花同样会吸附空气中的水汽,如放于冰箱内,更容易使药品受潮。

据介绍,棉花及干燥剂是确保药物出厂至开封期间的质量。药瓶未开封前,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一是为了避免药物在运送过程中受到碰撞破碎,导致药品粉化;二是阻止水汽进入。瓶子开封后,棉花、干燥剂若与药品摆放,容易造成药品变质。所以,开瓶后,应立刻丢弃它们。

2、药瓶冷藏温度,不是越低越好

有人喜欢把多剂量、需要多次使用的药瓶放在冰箱内保存。专家表示,对于多剂量多次使用的包装,为防止其开启后滋生细菌,建议应在开封后适当冷藏,如眼药水(不含防腐剂,易染菌)、含芳香易挥发成分的药品等。

通常药品的货架期是根据说明书保存条件而定的。“常温”通常是指10℃~30℃;“阴凉”是在20℃以下;“冷处”则指2℃~8℃。

一般来说,冰箱速冻层为4℃~8℃,可满足“阴凉”和“冷处”的储存条件。抗生素、生物制品、胰岛素等对热较敏感的药品,适合在此长期储存。冰箱冰冻层为-18℃~-12℃,不适宜部分药品的储存。比如部分酊剂、凝胶剂、乳膏剂、贴膏剂等在温度过低时,会导致减效。

至于药店、医院代煎的中药汤剂,即使存放在冰箱速冻层,也应在3天至5天内服用完,超过7天就可能变质。

专家表示,用非防水容器包装的口服固体制剂,如片剂、铝盒包装的散剂等,开启包装后容易吸湿,因此不宜放冰箱。

3、药品开封后保存,不再参照包装有效期

专家还提醒,药品保存要注意有效期,不同类别的药品有效期有差异,服用前需注意。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比如有些药品需要密闭、避光、阴凉或冷藏贮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任何药品在开封后都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专家提醒,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在3个月至半年内用完。服用药水应在疗程内服用完毕。药品开启后冷藏保存,其意义在于保证短期使用质量,而不是长期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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