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止泻药不能用于儿童?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的治疗。
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2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
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 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 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 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 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故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