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轻松击退强迫症 不做完美超人

发布者:却又何必太匆匆 2015-9-2 09:09

工作中有些潜移默化的习惯可能成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现象,甚至发展成为强迫性不可逆转的现象。

某些职业的特殊需求,长期下去很多人无法把工作和生活完全区分,加上工作压力较大,心理状态不能得到及时调节,一部分人便渐渐呈现出职业“病态”。

他们对自己及自己周围的事物要求得太极致、太完美,最终又因达不到自己预想状态而痛苦、不安,影响身心健康。

从事高压工作的人,他们是职业强迫症高发人群。特别是从事销售、设计、公关、人力资源、媒体等行业处于管理层的白领占相当的比例。

三招轻松击退强迫症 不做完美超人

三招轻松击退强迫症

击退强迫症 ——自我认识篇

1、肯定自己

有强迫行为者要加强与外界和他人的沟通,不要局限在自己的世界和观念中,要有意识地强迫自己不要怀疑自己。树立必胜信心,尽力克服心理上的诱因,
以消除焦虑情绪。要以坚强的意志力克服不符合常情的行为和思维。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点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

2、贬低、轻视,最终告别强迫症

当你完成了前面的步骤,你会发现,你已经接纳了自己的强迫症,接下来,你要做的是贬低它轻视它,才能最终告别它。在工作中就要养成专注做事情的习惯,不要拖延,努力提高效率,也就可以忘了诸如看手机、刷网页之类的事情,改掉自己的强迫症。

3、调整自我认知

强迫症大体有两种类型,一是强迫行为,包括强迫检查、强迫洗涤、强迫记数、强迫仪式动作等;二是强迫思维,包括强迫怀疑,总觉得不干净,会被病菌感染;强迫性穷思竭虑。

强迫症是心理疾病,因此需要正视自己当前的心理状态,找出根源或原因,从而可以有准备、有计划地去克服。比如总是感觉自己工作做得不对,那么要在工作中找出以往出现错误的原因和当时出错时的心理状态,以后避免因同样的心理状态再出现错误,有时候需要一些心理暗示,暗示自己已经做到足够好了。

击退强迫症 ——运动预防篇

运动是增强体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除此之外,运动还可以预防各种疾病,包括强迫症,运动是防治强迫症的方法之一,为了远离强迫症,我们也应该要加强运动。

在各种心理障碍中,强迫症最为常见,患者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往,严重者悲观绝望,而运动疗法防治强迫症作用独特。因为有研究发现,运动在加强新陈代谢的同时,能疏泄负性心理能量,防止强迫症的发作;而运动在增强体质的同时,又能产生积极的心理感受,并较快地提高情绪,消除强迫症症状。

1、跳绳

一方面跳绳能增加人体的协调性;另一方面由于在跳绳过程中,头部需要上下快速移动,能有效加强前庭功能。这些都能产生良好的心理感受,提高自信心。跳绳速度为每分钟30~60次,隔天一次,每次持续10分钟。

2、跑步

人在跑步时,大脑会大量分泌内啡肽,也被称为快乐激素或者年轻激素。它能让人产生欢乐、愉快、满足的感觉,可以帮助人排遣压力和忧郁。跑步的时间以傍晚为宜,速度应至少每分钟跑120步,频率为每周至少跑3次,每次持续跑30~50分钟。

3、散步

尽量选择在优美、安静的环境中散步,能在改善心肺功能及提高摄氧的同时,使人感到愉快。开始散步应坚持每天步行1500米,并力争在15分钟内走完;以后逐渐加大散步距离,直到45分钟走完4500米。不管是有强迫症倾向的人,还是健康的人都应该要多做运动,这样才能远离疾病,远离强迫症。

击退强迫症 ——心理疗法篇

1、宣泄疗法

说出自己的紧张情绪,如自己过去曾在某个情景或某个时候受到的心理创伤、不幸遭遇和长期的紧张、焦虑、恐惧心理等等,把内心的痛苦情绪尽情地发泄出来。说出自己的恐惧,也就降低了恐惧;说出自己的紧张,也就缓解了紧张。

2、转移注意力

当出现强迫症状时,要想办法转移注意力,把注意力转移到真正在做的事情本身上,而不是反复地想象已经结束的事情上,尽快脱离现实症状,摆脱痛苦。

3、顺其自然法

当出现强迫思维时,不要去抵抗、克制、强迫自己不去想,而是顺其自然,强迫思维出现了就出现了,不管它,由它去,采取不理、不怕、不对抗的态度,该咋办就咋办,做完就不再想它,不再评价它。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来克服由此带来的焦虑情绪,强迫症状会慢慢消除。

4、不做完美主义者

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完人,我们可以尽力把该做好的事做好,但每个人都应承认和接受自己有犯错误的可能。故此对工作、学习、生活应采取乐观态度,对人对事不必过分认真,对自己也不必过分苛刻,提高自己随机应变的能力。可以在办公桌醒目位置贴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已经做得很棒了!很好了!”提醒自己不要事事太过追求完美。

在日益竞争的社会里,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压力都将使众多人面对精神障碍这个尴尬的问题。360常识网觉得应在面对精神障碍的时候不应该“妄自菲薄”,即便是患上了强迫症也不要太紧张。向古人学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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