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 患病购药慎买非药品

发布者:西瓜会讲话 2017-7-2 23:0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接受群众对药品问题的投诉、咨询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群众在患病购买药品时,因不能识别药品与非药品,而购买了一些本属于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既花了冤枉钱,又贻误了病情。对此,食品药监部门提醒市民,治病买药慎买非药品。

国家对药品管理十分严格,每种药品都要经过层层审批,在符合标准后才发给其相当产品身份证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装。在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中常见情形是标示虚假、无效的批准文号,伪造批准文号、冒用批准文号,甚至不标注批准文号。这些产品通常把其主管部门审批的说明书和标签中批准的效用通过做广告、请名人现身说法、办健康讲座等方式夸大宣传药品功效;或者假冒该产品类别的批准文号;甚至还有直接将该产品名称冠注为与市面畅销药品一致或相似的名称来销售。对此,市食品药监局提醒广大群众,患病时尽量到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院治疗,不要轻信以健康讲座、现场体验、专家讲解等方式推销药品的行为。

自行购药时一定要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并注意查看所购买药品包装标签上的药品信息(有条件的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确认是否为药品。同时索取正规的发票等原始票据保存,一旦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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