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情感路上的“杀手” 你们中招了吗

发布者:迎蝶的花朵 2017-7-27 10:57

亲戚问题

丈夫的亲戚就是妻子的亲戚,妻子的亲戚就是丈夫的亲戚,婆家和娘家都是一家人,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夫妻间因为赡养、接待等问题上的矛盾冲突。亲戚问题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家人的感情,同时还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

有一对夫妻就因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而闹得天翻地覆。丈夫的老家在农村,有一次,丈夫的爸爸妈妈进城看望儿子、儿媳,妻子嫌婆婆和公公土里土气,不讲卫生,不讲文明,始终不给婆婆和公公好脸色看,并故意寻些小事与丈夫争吵,见丈夫给了爸爸妈妈几块钱,便在房间里大吵大闹,逼得他们只待了两天便满怀惆怅地回家了。

丈夫当然对此不肯罢休,于是双方就“真枪实弹”地干起来,最后不得不分手。这个例子说明,亲戚问题处理不当,往往首先会伤了一方的自尊心,而这又往往会导致双方感情的破裂。因此,夫妻双方都应把“你妈当做我妈”,彼此尊重,彼此客气,这样才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加融洽起来。

家庭经济收入处理不当

家庭的经济收入问题,常常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成为夫妻冲突的导火索。家庭经济状况要做到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实际上,这并非是一个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在于对钱的态度,以及如何安排的问题上。

双方用钱态度不一致,你要买冰箱,我要买西装;你要买烟抽,我要买菜吃;或者说丈夫大手大脚,妻子小里小气;丈夫花钱吝啬、勤俭节约,妻子追求高消费生活方式;而夫妻双方一旦在钱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夫妻感情势必受到影响,夫妻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就更谈不上了。

性生活不和谐

和谐的性生活在我国一直是被忽视的,一谈到性问题,别人马上便会指责你别有用心或居心不良。实际上,和谐的性生活在维系夫妻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很多夫妻的感情不和,实际上是由此促成的,只不过“感情不和”比“性生活不和”来得更文质彬彬些,使人容易接受,而后者难登大雅之堂。

在某些离婚案件中,感情不和成了性生活不和的替代词,从而成为离婚的正当依据。因此,夫妻间感情的维系,固然不完全靠性的结合,但是,如果一个或双方在长期的性生活中从来没有得到过满足,无论如何是要影响夫妻感情的。

彼此间的不忠实

一般地,夫妻在结婚前都有一个君子协定,比如说“家务活谁多干一些”,“家庭经济收入如何处理”,“个人的交际活动互不保守”,等等。但若夫妻的一方不遵守或破坏诺言,那么婚前的海誓山盟,就会付之东流。

日常生活中,有的夫妻双方互相隐瞒自己的收入与开支;有的夫妻在家务劳动上互不守诺言,彼此欺骗;也有的夫妻私自与异性朋友过从甚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一方的不忠实,往往会连锁性地引起另一方的不忠实与怨恨,甚至以同样不忠实的行动来报复对方,最终陷入相互猜疑的泥坑中而不能自拔,这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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